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admin2019-04-29  27

问题 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选项

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人身关系是与特定的民事主体自身密切联系且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民事主体基于姓名、名称、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家庭、血缘、婚姻、亲属或其他事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因人格关系产生姓名权、名称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因身份关系而产生婚姻自主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消费活动中因对物质财富的支配和利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因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因财产所有关系产生物权。财产流转关系是指因财产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因财产流转关系产生债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Hwf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