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制宪权、制宪主体、制宪机关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dmin2009-01-19  36

问题 下列关于制宪权、制宪主体、制宪机关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选项 A、制宪权在逻辑上先于国家
B、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
C、制宪权、修宪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
D、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

答案4

解析 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从法理上讲,宪法是组织国家的根本法,制宪权在逻辑上先于国家,是不以国家和国家权力的现实存在为前提的本源性权力。由于制宪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历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宪法修改与宪法制定不同,近代国家的国家权力从形式上来源于宪法,而制宪权是启动宪法形成,并最终使国家权力合法化的一种权力。而修宪权则是一种派生性权力,通常由宪法确定其主体、行使的程序。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负责起草宪法文本的具体工作机构,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宪法起草机构无权批准通过宪法;制宪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而宪法起草机构主要通过任命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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