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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2006/2/16)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2006/2/16)
admin
2021-01-31
38
问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2006/2/16)
选项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
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有效的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构成条件有七个:承诺范围、承诺能力、承诺对象、真实意思表示、现实的承诺、承诺时间、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超越承诺范围。本题选项A涉及承诺范围,选项B涉及承诺时间,选项C涉及承诺能力。
A选项,考查承诺范围。因生命法益超过刑法认可的承诺范围,故而乙的承诺无效,甲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不过量刑时从轻而已。
B选项,(1)本选项真正考查的是承诺的时间。甲以出卖为目的已经完成收买乙的行
为,拐卖妇女罪已经既遂,而不以卖出为既遂。在既遂之后得到被害人承诺,只对之后的出卖行为有效。但对于之前已经实施完毕的拐卖妇女罪无效。
(2)如本选项将行为人拐卖的对象改为儿童,则考查的是承诺范围的问题。因儿童无承诺能力,而保护儿童是社会法益。个人不能承诺,故拐卖儿童行为不因被害人或其代理人的承诺而阻却违法性。
C选项,考查承诺能力。幼女无性承诺能力,承诺无效。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构成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
D选项,本题与阻却违法的承诺无关。
(1)现《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刑法》第241条第6款修正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时收买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收买妇女)。”即由原来的免责事由修正为从宽处罚情节。则在当前,选项D中“应当追究”的说法应认为正确,不当选。
(2)在考试当时,考查的是法定免责事由。根据考试当时原《刑法》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此为刑法特别规定的免责事由。所以对甲“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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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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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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