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 )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admin2021-05-27  31

问题 《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    )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选项 A、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
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C、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
D、丧失商业信誉
E、财务状况恶化但提供了第三人的担保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正确的选项为BCD。选项E的财务状况虽然恶化,但提供了第三人担保的,应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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