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顺天公司与王庄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王庄村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 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顺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别墅区。合同签订后,顺天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该
顺天公司与王庄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王庄村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 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顺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别墅区。合同签订后,顺天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该
admin
2010-06-25
33
问题
顺天公司与王庄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王庄村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 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顺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别墅区。合同签订后,顺天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该别墅区列为非法用地开发项目,下令停建。对于这一事件的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
选项
A、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顺天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B、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出租。顺天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开发
C、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但可以联营。本案如采用顺天出资、王庄村出地的合作开发形式,即为合法,可以不经政府批准
D、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本事件合乎法律规定,但应补办有关手续
答案
A
解析
我们从《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据此, A项的评论是正确的,BD项的评论是错误的。另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联营共同举办的企业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3条限定的企业,即为乡镇企业,同时也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3条限定的农业建设用途。因此,C项的评论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A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哪项不符合这一规定?( )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一个是国务院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 )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有权()。
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此项解释属于_________。
依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的监督。
下列人员应当回避的是()。
下列水域中,沿海国仅享有部分事项的管辖权的有:()
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下哪个机关有权予以公告?
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
随机试题
遇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要立即拉拽伤者的肢体将其拖出。
影响毒物经皮肤吸收的主要因素
关于收敛变形测量的功能和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适用于淤泥、细料土、砂类土、卵石粒径小于100mm,含量小于20%的卵石土的土层钻孔。
甘蔗原糖()。
股票的定价活动可包括()。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参与型培训方法使受训者在与培训对象双方的互动学习,具体包括()。
KarlVonLinne(orLinnaeus,asheiswidelyknown)wasaSwedishbiologistwhodevisedthesystemofLatinisedscientificnames
例如:那座桥800年的历史有了那座桥有800年的历史了。我们完成任务保证按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