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

admin2010-03-01  42

问题 某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给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如下表所示: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四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赔偿要求:(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1. 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第一个月到第三个月监理工程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业主应补偿多少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

选项

答案1.工程预付款为:560×20%=112(万元) 保留金为:560×5%=28(万元) 2.第一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10%)=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55(万元) 第二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10%)-80×8%=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53.60(万元) 第三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为:28-(70+80)×10%=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各类工程款为: 112+55+53.6+92=312.60(万元) 4.(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迁移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5.18(万元) (3)施工人员迁移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4.14(万元) 合计:50+5.18+4.14=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70+80+120+59.32-8-12-15=294.3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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