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6-17
36
问题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
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交付时间的确定问题。依《合同法》第140条之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刘某已经占有了易某的耕牛。5月10日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该时间即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再依《合同法》第142条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刘某和易某对风险负担未有约定,耕牛已经交付与刘某,故刘某应承担该风险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A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华公司承租阳光船舶公司的桑夏号油轮,该定期租船合同约定12月1日为还船日期。承租人大华公司经过合理计算,完成最后一个航次的日期大约为12月1日,很可能会略微超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当事人所有权保留的条款排除了因交付转移所有权的规则,即交付后所有权仍没有发生转移B、如果某甲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付款义务,某乙得解除该合同C、在某甲拒绝支付剩余驴款时,某乙可以将驴子取回D、某甲在付清款前又将该驴卖给他人的,某乙可以要求该第三
A、因为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所以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B、因为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所以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C、虽然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但是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义务,且对方已接受,所以应当认定定金关系已存在D、以上说法都不对B
张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的某小区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张某,张某交纳不低于房价款30%的首付款,余款通过按揭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张某交纳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就在张某筹划收房入住时,甲公司又以更高价格将该套房屋出售给李
甲与乙口头约定将一处店面租给乙,租期4年,租金每月5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乙向甲提出能否转租给丙,甲表示同意。乙遂与丙达成租期2年、月租金6000元的口头协议。丙后来对店面装修,擅自拆除了店面里的承重墙,甲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新兴建筑公司没有从事隧道建设施工的资质,为了承包一个隧道建设工程,新兴公司借用了有资质的蓝天公司的名义与发包方S市建设局签订了一份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新兴公司组织人员开始施工,并按期完成了工程。建设局经过验收,认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但因新兴
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
随机试题
完善的技术标准是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为()。
下列句子中,标点符号使用符合规范的是()。
淋家不可()
预防腹部切口裂开的措中,下列不正确的是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最常见的酸碱失衡类型是
属于IA类抗心律失常药属于Ⅱ类抗心律失常药
关于抗震设防目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文字狱
探讨了迁移过程中涉及认知因素的理论有()
"ThereisnorealborderbetweenIsraelandPalestine,"saysMuhammadHamudi,anolivefarmerandoliveoilproducerfromAsi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