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从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外方在有效时间内向银行交单议付,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做了偿付。但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

admin2014-08-29  30

问题 我国某公司从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外方在有效时间内向银行交单议付,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做了偿付。但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于是中国银行应我方的要求随即对第二批货物拒付。试分析:
(1)中国银行的拒付合理吗?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中国银行的拒付不合理。因为,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文件,不受买卖的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开证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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