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乇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8题)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乇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8题)
admin
2014-12-09
48
问题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乇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8题)
选项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
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据此,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承担的规则是:避险不当的,构成侵权,避险人承担适当的责任(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也承担部分责任);避险适当的,避险人具有违法阻却事由,避险人不承担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没有引起险情发生的人,适用公平责任,由受益人适当补偿。②《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本题中,丁遭受的人身损害是丙造成的,但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且避险适当,丙不承担责任,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甲公司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没有引起险情,险情是由乙引起的,全部损害由乙承担。故本题惟一正确答案为A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y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某A公司与日本某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约定该企业以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后来,该企业在存续期间因管理不善,负债累累,最终无力继续经营而被解散。有关该企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民事诉讼的下列裁定中,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
周军与朱涛于2004年6月结婚,婚前二人住所地分别在A市B区和C市D区。婚后二人分别被单位派往美国和加拿大学习。2006年6月,朱涛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A市B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军离婚。周军于2006年7月23日收到了起诉状副本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对设立丙公司的下列哪些投资事宜约定符合法律规定?()若公司登记机关发现甲公司出资的办公大楼的实际价值只有80万元。对于20万元的差额的补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项?()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征收,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它一般只运用于( )。
请选出下列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可以为保证人的选项()
随机试题
油井日报表记录了油井每天的生产数据,直接为油田生产管理和()分析提供第一性资料。
化学反应速度常数与下列因素中的无关。
在Windows资源管理器中可以设置、控制计算机硬件配置和修改显示属性。()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向哪个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A、0.9mB、1.0mC、1.1mD、1.2mB由《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14.2.3条计算
关于品牌战略的优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用法律管道德问题,旨在利用法律对不道德行为的约束力,即通过规定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来惩恶扬善。但是道德问题无法量化,这就令道德立法常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不让座”的是全车的有座之人,还是与老弱病残孕距离最近的个别人?“常回家看看”的频率是什么,看的程
(2012年真题)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假设系统中有运行的事务,若要转储全部数据库应采用(32)方式。
Bobhas40coinsconsistingonlyofdimesandquarters.Ifthenumberofdimesis10morethantwicethenumberofquarters,w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