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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48题)
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48题)
admin
2012-11-11
26
问题
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48题)
选项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由此可见,诉讼代表人产生的方式是由当事人推选,法院不能参与商定或者直接指定。因此,选项A关于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6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结合本题,甲和乙被推选为本案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即可委托l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可知,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通常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本题中诉讼请求的变更以及与A厂进行和解均应当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而不能事后告知其他当事人或是仅经过超过半数的原告方当事人同意。选项CD均为错误。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第一,应当牢记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只能是由当事人推选;第二,每位诉讼代表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第三,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涉及被代表人的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考生在准确把握上述三点的基础上,正确解答本题其实不难。在复习时,考生应当注意对考点及其涉及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联系起来加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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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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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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