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
admin
2014-02-08
27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
选项
A、汪老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的案件
B、人身侵权诉讼中受害人追诉加害人给付医疗费用的案件
C、工人张三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给付工资的案件
D、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要求买受人给付价金的案件
答案
1,2,4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迫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s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系某从事电脑生产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是该公司的监事,则:
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牧归属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作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1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作。1周后,赵某将刘某做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工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做的
下列有关行政赔偿的诉讼期间,论述正确的有()
2007年8月,神州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某些主要职务的任职人选作出以下决议,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下列保证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伍清是A市F区人,于1997年与A市H区人王红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居住在A市Z区。2002年3月,王红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A市W区服刑。2004年6月,伍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二人没有子女。一审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
以下选项中,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在Excel中,如果赋给一个单元格的值是0.05245,使用百分数按钮来格式化,然后连续按两下增加小位数按钮,这时所显示的内容为()。
关于急进性肾炎的描述,正确的是
不属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是
从狭义上看,住房政策重点是指政府为解决贫困者和()家庭住房困难,保障他们基本的住房需要而制定的各种政策。
口门内浅滩整治,宜选择落潮流主槽为航槽,采取疏浚和()等措施,集中水流,增加航道尺度。
下列选项中,属于美术语言的是()。
下列各存储器中,存取速度最快的是________。
ThemostpromisingeffortinyearstorestorefairnessandhopetotheimmigrationsystembeginsWednesday,whentheObamaadmin
A、Journalistofalocalnewspaper.B、Directorofeveningradioprograms.C、Produceroftelevisioncommercials.D、Hostessof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