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

admin2019-03-06  49

问题 (2011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83.04
B、83.33
C、83.93
D、103.67

答案C

解析 当月购进自来水、电力不予抵扣的进项税=(0.6+8×17%)×1000÷(1000+1200)=0.89(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200×17%一700×17%一(0.6+8×17%一0.89)=8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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