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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财物的处罚。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财物的处罚。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dmin
2014-01-15
53
问题
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财物的处罚。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选项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乙地黄某所在地基层法院
C、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铁路法院
D、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法院可以一并管辖。本题中,被告所在地为丙地,原告户籍所在地为甲地,A选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刘某被收容审查,而黄某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因此黄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无管辖权。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因此C选项错误。另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题中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该地法院无管辖权。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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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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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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