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
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
admin
2014-07-01
22
问题
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某部队复员,现在北京市昌平县一家制鞋厂工作,其户籍已由河南信阳县迁出,但尚未落户。甲、乙对周老太太的去信置之不理。周老太太的信到达丙的工作单位时,丙已被派往天津出差1个半月,也没有答复周老太大的信。1993年6月,周老太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向3个子女追索赡养费。
请问:
假设在诉讼过程中,周老太太变更诉讼请求,只向甲、乙追索赡养费,而不再要求丙支付赡养费,受诉法院是否应支持周老太太的这一做法?
选项
答案
周老太太的继子女甲、乙与其亲生子丙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甲、乙、丙均有赡养周老太太的义务。向甲、乙、丙追索赡养费是周老太太的权利,其放弃对丙的权利并不影响甲、乙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甲、乙仍应依法承担自己对周的赡养义务,因此,法院应支持这一请求。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n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实行战略管理首先必须确定( )。
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保险公司规定有下列除外责任()。
目前我国企业的工资制度类型主要有()。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由企业或事业组织一方将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K快餐公司自1987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通过全国性的各种布局措施,至今在国内已开设有1000多家单店,基本覆盖到了中国的所有二级城市。K公司的消费群主要是年青一代,大致可分为三类:儿童、学生、都市上班族。K公司的产品有鸡肉卷、香辣鸡翅、新秀鸡腿堡、炸薯
同一细分市场的顾客需求具有:()。
某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该公司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64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355万元,管理费用为870万元,利息费用为147万元,利润总额为273万元,所得税为98万元,净利润为175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
王某7月5日在人才招聘会向甲公司投了求职书,7月10日甲公司面试后,通知他7月12日上班,上班10天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始于()。(2011年单项选择第15题)
人员销售是企业派销售人员直接同目标市场的顾客建立联系。其特点是()。(2010年单项选择第18题)
随机试题
[A]Privateschoolsalsotendtoemphasizeaholisticapproachtoeducationinordertodevelopmorewell-roundedindividuals.
在CA体系结构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是
长期使用解热药或激素类药后,常出现的热型是()
肠鸣音每分钟超过多少次可称肠鸣音亢进(2006年真题)
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与调解笔录具有以下哪些法律效力?()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
下列可用作消防水源的有()。
2014年,某中外合资公司发生以下情况:(1)2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封面上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签名。因该公司于2013年5月份开业,单位负责人认为开业登记时,已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验资,且2013年经营未满1
统计数据汇总方式主要有()。
(2010年考试真题)下列各项中,不会稀释公司每股收益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