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发生了纠纷。甲于是将乙告上法庭,主张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乙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卖给甲;乙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甲纯粹是讹诈。试问甲、乙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发生了纠纷。甲于是将乙告上法庭,主张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乙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卖给甲;乙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甲纯粹是讹诈。试问甲、乙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admin
2009-05-12
34
问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发生了纠纷。甲于是将乙告上法庭,主张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乙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卖给甲;乙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甲纯粹是讹诈。试问甲、乙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选项
A、甲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B、乙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C、甲应当对乙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负举证责任
D、乙应当对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负举证责任
答案
A,D
解析
《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刘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可见,甲应当对他们之间合同有效的事实举证,乙应当对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举证,本题答案为A、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l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石河镇工商所无权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则吴某可以向以下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吴某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决定撤销或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
下列情况构成累犯的有( )。
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是______。
犯罪嫌疑人尚某被人举报曾在公共汽车上抢夺他人的手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收集到了案发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及被害人的陈述,这些都证明了尚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认为尚某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夺他人物品,虽然涉案数额不大且为初犯,但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人身危险性还是比
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2)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
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按选项中的哪项去做?( )
王某与刘某有仇,一日王某与刘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结果刘某身受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失血过多而死。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收集到以下证据,其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
我国确认不能犯应按未遂犯处罚的通说,较接近于采取什么标准确认不能犯的犯罪性?
甲与公安特警乙联系,欲购买2公斤共价值10万元的“冰毒”。甲携带10万元巨款与乙交易时,被当场抓获。甲的行为:
甲将自己的三间破旧房屋及杂物向保险公司投保100000元。投保后,为了取得保险赔偿金,他将煤油和白酒洒在棉团上塞在房屋的柱孔中,用火点燃后离开现场,躲在远处观察动静。由于被邻居发现,将大火扑灭,未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但烧死了邻居张三。警方勘察火灾现场后认为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病毒具有高度变异性
按照第三强度理论,图示两种应力状态的危险程度是:
企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和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均应计提折旧。()
P企业在北京,其汇往上海50万元开立采购物资专户,则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5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0万元。()
下列属于经济结构的有( )。
某股份公司目前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分别为1.2元和21.6元,现拟实施10送2的送股方案,如果盈利总额和市盈率不变,则送股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分别为()元。
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者予以撤职。
下列关于信息和数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Inthe1998’sfloodinChinaalargenumberofvictimssufferedthelossoftheirhomes.
TheBritishgovernmentrecentlyannouncedaproposaltointroducehealthcareaccessfeesformigrantsandlong-termvisitors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