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题。(2008—卷二—95~97,任) 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题。(2008—卷二—95~97,任) 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dmin
2014-05-30
20
问题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题。(2008—卷二—95~97,任)
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选项
A、就王某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
B、就王某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就王某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
D、就王某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自诉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遭受财产损失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自诉案件的提起范围。在本案中,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而致张某轻伤,王某是被告人,张某和李某是被害人,张某被打成轻伤是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李某的手机被打坏则是财产权利遭受损失。李某作为财产损失的被害人,既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手机受损可以理解为民事侵权;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本案属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A、B项正确。
任何公民对犯罪行为都有向侦查司法机关举报、控告和报案的权利。因此,C项正确。
李某仅是财产造成损失,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不能提起刑事自诉,所以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l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个选项?
安徽省青龙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2000年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杨某在s市某电器经营市场因涉嫌携带凶器抢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阶段,杨某聘请当地著名律师谢某为其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谢某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
对于下列哪种犯罪行为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随机试题
减少资金占用和减少仓储成本是指【】
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7月份主要经营业务如下:(1)本月初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即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设在某县城的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香水精,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
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则由()
女性,26岁,分娩时大出血,出现呆滞、情感淡漠、缺乏主动性、言语减少、思维迟钝、闭经、乳房萎缩、阴毛和腋毛脱落,诊断为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所致精神障碍,该病人治疗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下面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表述正确的是:()。
大学应届毕业生某甲由于无经验,与公司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属于( )。
在商品发出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下列各项中,属于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采用的会计科目有()。
教师进行教学时,应用“变式”的目的在于()
认识自我的常见方法有()
怎样理解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两者有何关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