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侨居在中国H市的俄罗斯侨民,于1998年死亡,遗有现金、存款、首饰、家具、衣物等,价值人民币10万元。A没有配偶,无子女,也没有其他亲属随他一起生活,生前也没有遗嘱。因为查找不到A有无继承人,当地外事部门申请H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寻找继承人的公告。在公告

admin2015-06-30  43

问题 A是侨居在中国H市的俄罗斯侨民,于1998年死亡,遗有现金、存款、首饰、家具、衣物等,价值人民币10万元。A没有配偶,无子女,也没有其他亲属随他一起生活,生前也没有遗嘱。因为查找不到A有无继承人,当地外事部门申请H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寻找继承人的公告。在公告期限内,A的侨居于瑞士的姐姐B主张法定继承权,并向法院提供了有关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请问:
法院对于该案件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B是否有权继承A的财产?为什么?

选项

答案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来处理。B有权继承遗产,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B是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B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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