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admin
2017-10-30
23
问题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为了开发该批楼盘,乙开发商与丁城建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丁城建公司为了承建该批楼盘,请戊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了设计合同。丁城建公司租赁了戊公司的大型吊车10台(每台价值50万元)。为了担保,丁城建公司的租金支付,分别由庚、辛进行保证担保。在楼盘开发过程中,乙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辰、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又将该两套房屋分别与午、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午办理了预告登记。因乙开发商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丁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最高额抵押担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丙在2015年年末确定了对乙发生的债权为4亿元,丙将该债权转让申银行,自通知乙后发生效力
B、若丙在2011年将已经发生的对乙享有的3000万元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申银行取得对乙的3000万元的债权,并自动取得对乙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000万元的抵押权
C、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转让给申银行,经乙同意后发生效力
D、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转让
答案
A,C
解析
申银行取得对乙4亿元的债权,并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丙银行对乙企业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在确定之前不得转让,D选项错误。丙银行将已经发生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转让效力,但依照《物权法》第204条的规定。申银行不能自动取得对于乙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000万元的抵押权,故B选项错误。对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是可以转让的,该转让应遵循合同转让规则。即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C选项正确。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在确定之后依法可以转让,该转让遵循债权转让的规则,也就是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该债权转让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故A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f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日合资的甲公司与设在日本的日本乙公司(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县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B县。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
袁某从财务公司借款100万元,请甲、乙二企业共同担保,在合同书中,甲、乙均称:“若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袁某仍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后袁某无力还款,鉴于袁某和乙一直经营不善,财务公司直接要求甲代袁某还本付息,甲提出,应先找袁某还债,即使袁某不能还也应列乙为被
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为某企业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某企业不能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甲有一套房屋,于1995年和乙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承租其房屋,租期10年。2005年,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和乙又续订租赁合同,约定从2005年到2017年甲的房屋依然由乙承租。在甲和乙续订合同之前,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使用了含苯超标的涂料,乙对此已
甲家住景德镇且懂得鉴赏瓷器,乙因此委托甲回家时代买一批上等瓷器,甲回家后因事脱不开身,经乙同意,委托朋友丙代买,但是丙对瓷器并不了解,误将次品当做上等瓷器购买,造成乙经济上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甲妻早年亡故,有一子丙,一女丁,甲死亡前拥有8间房屋及存款4万元。甲于死前曾立下遗嘱将存款中的1万元赠与其昔日情人乙,甲生前欠戊1万元。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作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
某甲的女儿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某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______。
杨松与王君于2002年1月结婚,二人订立的婚前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以及结婚后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002年5月,杨松借李云2万元外出做生意,后来亏损无法偿还。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治疗帕金森病的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两大类。
坐骨结节间径7cm,后矢状径7cm,足月妊娠一般应采取何种分娩方式
血小板活化因子的生物效应不包括:
药品质量标准是
下列方法中微丝蚴检出率最高的是
下列叙述哪一个是错的
A.全血减少B.意向性震颤C.肌张力增高D.外周神经炎E.鼻中隔穿孔与铅中毒密切相关的是
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行动迟缓、情绪深刻持久”属于哪种气质类型?()
简述艾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