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
admin
2018-06-22
44
问题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付3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辩称:被告不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原告出示的借条系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时所做的财务手续。即使此借条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资18642元,集资款15000元,两相抵销。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6万元房款属实,原告曾多次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追要,因公司无力偿还,就把被告写的借条给了原告。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该县法院曾于2011年12月判决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写有《借条》,内容是:“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借现金三万元(30000元),常海2011.7.6”,原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催款,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将此借条交给原告,由原告行使该借款债权,另,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被告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工资共计18642元,被告于2011年5月31日曾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交纳集资款15000元,以上两项合计33642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支付。
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法院对本案处理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院若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B、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C、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D、原告与被告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原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以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起诉
E、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案
A,E
解析
(1)选项A: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选项B:应为“裁定”驳回起诉;
(3)选项C: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故应由杨文承担;
(4)选项D: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选项E:原告杨文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f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本案中,()。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应()。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该类公司不可采取()类型。
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属于()行政行为。
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万元人民币。公司成立后,股东会作出增资和减资决议时,须经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上,()。
随机试题
A.5α-还原酶抑制剂B.依立雄胺C.坦洛新D.特拉唑嗪E.酚苄明为5α-还原酶Ⅱ型特异性抑制剂的是:
A.氢化物B.抗酶素AC.寡酶素D.二硝基苯酚E.异戊巴比妥氧化磷酸化解偶联剂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包括()。
房屋征收的主体是()。
某社区居民王小林为盖房要去山上伐几棵树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砍伐国有林木属于乱砍滥伐,是违反《森林法》的。”于是小林听从了父亲的劝导。该实例说明了法的哪些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有人说,“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钱,权越大钱越多”。你怎么看?如果你是公务员,你怎么办?
()是我国最早的占卜用书。
伪满洲国
“最美司机”吴斌同志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乘客的生命安全,在他身上闪耀着的职业道德璀璨光辉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