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适用拘传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8-06-19  44

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适用拘传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才能适用拘传
B、拘传被告人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C、审判人员应在拘传的12小时内讯问完毕
D、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

答案A

解析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4条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该解释第11 5条规定,拘传被告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被告人。应当保证被拘传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由以上规定可知,B、C、D项正确。A项错误,除了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外,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也可以拘传。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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