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

admin2018-07-03  29

问题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51题)

选项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本题中,甲乙之间显然是借款合同,关于房屋的所谓买卖,只是具有一种类似担保的功能,A项正确。由于甲没有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乙,因此,乙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故C项正确。甲到期没有按时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交付借款之时合同已经生效,《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不能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判断是正确的,故D项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只要年利率在24%以内的,均应当予以保护,不再适用不能超过法定银行利率四倍的规定。故根据新法规定,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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