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公司与巴西某公司产生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巴西的公司和在巴西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2-03-10  37

问题 中国某公司与巴西某公司产生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巴西的公司和在巴西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向在巴西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巴西使领馆
B、向巴西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巴西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巴西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T1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