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税额2.6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

admin2019-12-28  27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税额2.6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7万元。甲公司用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抵偿所欠某公司的货款(所欠货款的价值小于乙公司加工的同类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则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选项 A、167.9
B、120
C、164.7
D、140

答案C

解析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抵偿债务的视同销售,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故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120+20+24.7=164.7(万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不计入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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