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5-06-23  33

问题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仅甲有探望权
B、甲、甲的父母均有探望权
C、乙若拒绝甲探望女儿,则丧失抚养权
D、甲若不给付抚养费,乙可以剥夺甲的探望权

答案A

解析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知,仅未成年人的父母享有探望权,所以B选项错误。在甲探望女儿时,乙有协助的义务,甲的探望权属于法定权利,乙无权擅自剥夺。所以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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