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9)
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9)
admin
2017-06-14
30
问题
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9)
选项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报复陷害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D
解析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用手机向某军官发短信,并未散布,故不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故意向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并未向有关国家机关告发,以使吴某受刑事追究,只是发给某军官,故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甲发短信的行为,不是行使其警察职权的行为,故不构成“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因此,甲的行为也不构成报复陷害罪。甲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定为犯罪,故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真题)
甲因为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甲又犯间谍罪,依法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多选41)
非法占有他人的下述哪几项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是()。
某甲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下列哪些可以作为没收财产的内容:()。
某甲在犯故意杀人罪时刚满14周岁,按照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某甲属于()。
随机试题
气举完毕放光气后,要用钢板尺测量被排出的液量。()
简述人际吸引的因素。
下列选项中,属丁蛋白质三级结构的是()(2010年)
青霉素30万U/(kg·d)选用青霉素G,头孢噻肟
男,60岁。间断心前区闷痛10天,气促3天。查体:心尖搏动消失,心界向两侧扩大,卧位时心底部浊音区增宽,心音遥远,未闻及杂音。最可能的诊断是
老肖因公致残,入住荣军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但治疗效果不佳。老肖既要忍受身体的疼痛,又要面对生活方式的调整、自我价值的重新确认、社会支持网络的重建等问题。社会工作者对老肖目前的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他的问题与需求是多元的,且融合在他的口常生活中。上述老肖的问题和
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债台高筑
在“查找和替换”对话框的“查找内容”文本框中,设置“[ae]ffeet”的含义是
FOSTER:DEVELOP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