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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admin
2011-06-03
38
问题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 (3)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4)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5)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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