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刘某于2015年来北京旅游,由于旅途疲劳感染风寒,在北京住院3年后不治身亡。刘某在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长子,纽约的一套房子留给次子,但对存在法国银行的现金没做任何安排。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
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刘某于2015年来北京旅游,由于旅途疲劳感染风寒,在北京住院3年后不治身亡。刘某在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长子,纽约的一套房子留给次子,但对存在法国银行的现金没做任何安排。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
admin
2021-09-24
34
问题
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刘某于2015年来北京旅游,由于旅途疲劳感染风寒,在北京住院3年后不治身亡。刘某在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长子,纽约的一套房子留给次子,但对存在法国银行的现金没做任何安排。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遗嘱的效力适用中国法
B、遗嘱的方式适用美国法
C、法国银行现金的继承适用中国法
D、法国银行现金的继承适用美国法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E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哥哥王文诉弟弟王武遗产继承一案,王文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关于遗产分配方案的遗嘱复印件,遗嘱中有“本遗嘱的原件由王武负责保管”字样,并有王武的签名。王文在举证责任期间书面申请法院责令王武提交遗嘱原件,法院通知王武提交,但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在此情况下
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墅一栋。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38题)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
Shoppingforclothesisnotthesameexperienceforaman【C1】______itisforawoman.Amangoesshoppingbecauseheneedssomet
鼓胀坚满,脘腹胀急,烦热口苦,渴不欲饮,小便赤涩,舌边尖红,苔黄腻,脉弦。此属
枇杷叶药材的性状鉴别特征包括()。
肺痈吐脓最宜选用的药是
某公司2015年3月份新增一项固定资产,4月份安装调试完成,5月份投入使用。该项固定资产应从当年()月份开始计提折旧。
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是()。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大纲和考试大纲由()审定。
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以()为核心的物理学革命,加上其后的宇宙大爆炸模型、DNA双螺旋结构、板块构造理论、计算机科学,这六大科学理论的突破,共同确立了现代科学体系的基本结构。
A、Peoplebecomingmoreaggressiveandruder.B、Thedeclineofpeople’smoralquality.C、Thelackofpatiencewithothers.D、Al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