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关于此条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1-03  30

问题 《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关于此条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它包含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大部分
B、从法的规范作用来看,它是确定的指引
C、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来看,它是确定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D、此法律条文是非规范性条文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此条规定仅包括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两大部分;B项错误,此条规定是不确定性的指引,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C项正确,此条规定,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故是确定性规则,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故是任意性规则;D项错误,此条文属于法律规则,故属于规范性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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