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dmin2013-07-02  41

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选项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答案D

解析 2011年10月,财政部在《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主要是为了在制度上做一些探索,为今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做铺垫。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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