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2003/2/36)

admin2021-01-02  36

问题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2003/2/36)

选项 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义强奸被组织人

答案C,D

解析 选项A,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犯,不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B,根据《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的,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C,根据《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选项D,根据《刑法》第318条第2款规定,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有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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