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经确认为8000万元,2008年6月12日A国有企业与B企业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双方约定在余款提供合法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下列有关转让价款支付期限的约定,符合规定的是( )。

admin2020-09-09  33

问题 A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经确认为8000万元,2008年6月12日A国有企业与B企业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双方约定在余款提供合法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下列有关转让价款支付期限的约定,符合规定的是(    )。

选项 A、B企业于2008年6月14日支付4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于2009年6月30日付清
B、B企业于2008年6月19日支付3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于2009年5月30日付清
C、B企业于2008年6月15日支付25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于2009年5月31日付清
D、B企业于2008早6月13日支付2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于2009年5月31日付清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企业国有产权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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