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0-10-18
45
问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答案
B
解析
本题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考察。依据《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可知,A项所说的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说法错误,A项错误。依据《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可知,B项中王某应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B项正确。依据《规定》第5条规定,执行财产刑时,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可知,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有两种做法,当异议成立时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时裁定驳回,所以,C项案外人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表述不全面,C项错误。依据《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可知,D项说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的表述错误,只有所负的正当债务才可先行偿还,而不是所有债务,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1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署了一份买卖合同,乙公司在合同中承诺对于甲公司的技术秘密给予保密。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丙公司知道这一情况后让王某向乙公司获取甲公司的技术秘密。王某遂向其好友乙公司的经理张某探知情况,经不住王某的请求,张某将该技术秘密告知了王某。王某马上将该技术
关于我国的法律解释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我国司法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998年,某自来水公司发布发一个文件,称以后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管的建筑工程,须按其指定到某机电公司购买铺设自来水管道所需要的水龙头等设备,然后拿着购买单据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对此不正当竞争行为,谁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甲国发生的判乱运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判乱团体。该判乱团体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是哪个是正确的?
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此奖项的徽章均属子虚乌有。对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人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丙国实体法的结果?
用人单位有下列哪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责令用人单位支持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法律”,该条款所体现的法的效力原则是:
随机试题
我国现存最大的类书是()。
Formostofhumanhistoryrichpeoplehadthemostleisure.Ontheotherhand,thepoorhavetypicallyworkedpersistently.Hans
真菌的繁殖方式,不包括
男性,66岁,反复咳嗽、咳痰30余年,进行性呼吸困难10余年,反复双下肢水肿2年。因咳嗽、咳痰加重3天人院。查体:口唇发绀,颈静脉怒张,球结膜充血水肿,桶状胸,双肺叩诊呈过清音,呼吸30次/分,双下肺可闻及细湿哕音,双下肢呈可凹性水肿。病理反射未引出。X线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伴窦性心动过速,哪项治疗不正确
感染性肉芽肿的特征性细胞成分是
以下检测方法中,()不能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测。
工程监理规划是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制定的。指导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由()主持编制。
外国人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Theuseofdeferential(敬重的)languageissymbolicoftheConfucianidealofthewoman,whichdominatesconservativegendernorm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