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

admin2019-07-31  26

问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针对这一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
           ——摘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常回家看看”凤凰网,2013年7月2日
材料2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要让亲情看望世代相传,仅仅靠道德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用法律强制儿女“常回家看看”,即完成儿女的看望义务,也培养一种看望习惯,升华一种亲情力量,更接力承传亲情看望美德。此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走进新时代,则是法治精神的升华。这对于匮乏亲情看望的儿女也是心灵震撼,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的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
                        ——摘自《“常回家看看”人法》和谐中国网,2013年7月2日
请回答:
请用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分析“常回家看看”人法的必要性。

选项

答案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念深入人心,反映了人们对需要给予特别关爱的老人和儿童的深厚情感,因而成为世代相传的道德格言。在我国社会中,强调尊老爱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对于解决日趋凸显的老龄化问题和独生子女的培育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yHR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