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啃光。关于甲、乙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7题)
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啃光。关于甲、乙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7题)
admin
2018-07-03
27
问题
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啃光。关于甲、乙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7题)
选项
A、甲、乙可各自通过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
B、基于共同致害行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C、如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如不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故A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甲、乙没有共同致害行为,故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故C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v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市乙县人民法院受理A诉B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B在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赔偿A5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A名誉的言行。B不服,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7月16日送达,B到法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20万元。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错误的是:()
具有给付内容的有关法律文书,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依照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这类法律文书?()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83题)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试卷三第49题)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79题)
随机试题
ThescientistsoftheRenaissancebroughtaboutthemostfundamentalalterationsintheworldofthought,andtheyaccomplished
外感头痛兼有风湿头痛者,可选择的配穴为
肛瘘常继发于
猪苓汤主治证候的病机要点是()
某建设单位将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资质等级不足以承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此,该建设单位需承担()的罚款。
吉林省白山市的东北三宝是()。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学校情境中,学生学习中产生的心理现象及其心理规律的科学。
李白:床前明月光:思念
计算二重积分,其中D是由直线y=x-1和抛物线y2=2x+6所围成的闭区域.
若齐次线性方程组=0存在非零解,则a=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