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2020年4月1日,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2020年5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
(2016年)2020年4月1日,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2020年5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
admin
2022-07-08
40
问题
(2016年)2020年4月1日,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2020年5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0元,维修期间房屋无法居住,乙全家住酒店10天,住宿费用3000元。
2020年8月,乙全家出国半年。行前,乙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租期半年,月租金10000元。丙租住期间,因使用不当,将甲的洗衣机损坏。乙回国后,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以洗衣机系由丙损坏为由表示拒绝。
2021年4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2021年5月,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3天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乙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丁则通知乙1个月内搬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关于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乙关于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包括但不限于其兄弟姐妹)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t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适用于网络垃圾清理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依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并交付给甲公司后,擅自将该成果以普通使用许可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获得使用费若干。此后,双
张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1万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办理该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元。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涉外票据付款行为的法律适用,应适用()。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因欧盟大量限制进口印度软件,印度将这些软件大量转出口至我国,对我国软件产业造成损害威胁。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此有权采取()。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委托乙亲自雕刻玉雕一座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双方约定,雕刻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极不理想、显失水准,经了解,玉雕为乙的徒弟完成,遂拒绝支付报酬,乙将该玉雕扣留。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
张老汉立下遗嘱等他死后由他的小儿子张二继承名下的一处房屋。张老汉死亡后,张二要求继承该房屋,张二的哥哥张一提出异议,认为虽然有父亲的遗嘱,但是由于房屋需要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因此张一否认张二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何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于意外事故被法院宣告死亡,其16岁的儿子为合法的继承人,其妻黄某为其监护人,同时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其继承人年满18岁的,可以自然获得股东资格,不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分为()。
卡维地洛属于
患者,男性,45岁,右上后牙突发搏动性疼痛,牙龈出血,发热,口腔有异味。有长期吸烟史。口腔检查显示颊侧牙龈红肿、光亮,且有波动感,有深牙周袋,牙体有叩痛和Ⅰ度松动,无明显龋蚀。为明确诊断,应做的辅助检查是
女,56岁。子宫内膜癌术后10天。病理示低分化子宫内膜样腺瘤,侵及深肌层,淋巴结无转移,手术病理分期为1期。患者合并高血压,药物控制后血压(120~130)/(70~80)mmHg。该患者首选的处理是
当桥梁结构承载能力检算系数评定标度为()时,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
下列现象中哪一个不是锅炉缺水事故的现象?()
阅读以下两段教学实录(节选),回答问题。案例:教师A:《小狗包弟》教学实录(节选)师:好,哪个小组来给我们分析一下,除了把小狗包弟送到医院,巴金还有没有别的路可走?生:我们觉得可以把小狗送给那个日本女作家,因为她说她在东京的家里也养了狗,并
Realpolicemenhardlyrecognizeanyresemblance(类同之处)betweentheirlivesandwhattheyseeonTV—iftheyevergethomeintime.
Theearlyhistoryofthealphabetmayrequirerewriting.FourclayartifactsfoundatanancientsiteinSyriahavewhatispo
ThecityfinallywonapprovalforalimitedspeedcameraprograminJuneafteralongbattleinAlbany,andCityMayorBloomber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