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青岛大学2017年研]
简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青岛大学2017年研]
admin
2022-09-19
36
问题
简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青岛大学2017年研]
选项
答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被确认无效和因被撤销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尚未履行或者已履行的,发生的法律后果如下: (1)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尚未履行,则无须再履行。因为它们根本不能使义务人负担义务。 (2)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正在履行之中,则应中止履行。对于业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下面的原则去处理: ①返还财产。在给付了财产的情况下,返还财产的范围,应以全部返还为原则。如果仅仅是当事人一方取得了财产,那么该当事人负返还义务;如果当事人双方对等地取得了财产,那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如果原物存在,应以原物返还;如果原物不再,则应作价偿还;如果原物有损坏,应修复后返还,或者付给相当的补偿。 ②赔偿损失。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是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仅过错方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 ③解决争议条款之有效。在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该行为中关于解决双方争议的意思表示,可以独立发生效力,不因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s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自有的工厂大院以及已建好的1号厂房作抵押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5月9日甲公司在院内1号厂房旁边盖起2号厂房,并将2号厂房抵押给丙金融公司,但没有办理登记。2013年4月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
有人认为:“因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在该物权公示时产生效力。”请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我国刑法对外国人没有效力。
2006年1月至2013年9月期间,陈某利用担任某民营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将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转至自己银行账户、其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其在期货公司开设的账户,截至案发前,陈某挪用资金共计1074.884.82元。陈某将上述资金用于在某
我国在基于法律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上采取的立法模式是()。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华东大学拟修建文科综合楼一栋,于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选中固星建设公司作为承包人负责建造,已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此后,固星建设公司将文科综合楼部分工程交由新华建设公司负责建造,已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但是,新华建设公司负责建造的部分工程不合格。对此,下列说法正
随机试题
A—enginefuelsystemJ—one-waydriveB—lightsandwiresK—horse-drawnwagonC—startingsystemL—spunglassD—underpr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代表
A.Ham试验阳性B.冷热溶血试验阳性C.蔗糖溶血试验阳性D.高铁血红蛋白还原试验还原率降低E.自身溶血试验溶血不能被葡萄糖纠正G-6-PD缺陷症
患者,男,45岁。心烦不寐,眩晕耳鸣,健忘,腰痠梦遗,舌红少津,脉细数。其病变所在脏腑是()
确定垂直距离通常是指
A.用微火灼烧,有紫红色烟雾发生B.置火中易燃烧,发生爆鸣声且有闪光C.水提液加10%.酒石酸锑钾试液产生白色沉淀D.点燃发生浓烟,并有带光的火焰E.乙醇提取液加氢氧化钠液,振摇后,石油醚层显亮绿色荧光
质量监督按监督主体可分为()。
根据一级会计科目开设的,用于分类登记单位全部经济业务事项的账簿是( )。
【2015广西】品德结构的四个要素中具有催化剂作用的是()。
设有下面的语句:PrintIIf(x>0,1,IIf(X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