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admin2013-05-03  24

问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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