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A融资租赁公司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与B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年,设备租赁费为每年30万元,每年1月5日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该租赁设备系2011年购入;

admin2017-05-09  80

问题 河北省A融资租赁公司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与B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年,设备租赁费为每年30万元,每年1月5日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该租赁设备系2011年购入;
(2)与C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将其电信设备融资租赁给C公司,租赁期限10年,设备租赁费为每年120万元,每年1月5日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租赁期结束后该设备归C公司所有。
问题:
B公司、C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可以扣除?

选项

答案B公司租赁期间支付的每年30万元租赁费用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公司按规定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ij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