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东北某地农村,电影放映员某甲和车夫某乙从县城取来电影胶片后,两人一同将胶片搬进屋内,顺手放在火炉边,把胶片当凳子坐着烤火。不久,两人都离去。后来,胶片被炉火烤燃,发生火灾。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东北某地农村,电影放映员某甲和车夫某乙从县城取来电影胶片后,两人一同将胶片搬进屋内,顺手放在火炉边,把胶片当凳子坐着烤火。不久,两人都离去。后来,胶片被炉火烤燃,发生火灾。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9-08-03
38
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东北某地农村,电影放映员某甲和车夫某乙从县城取来电影胶片后,两人一同将胶片搬进屋内,顺手放在火炉边,把胶片当凳子坐着烤火。不久,两人都离去。后来,胶片被炉火烤燃,发生火灾。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电影放映员知道胶片具有易燃性,因此应当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火炉边可能引起火灾,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以致胶片被烤燃引起火灾,说明他具有过失
B、车夫没有胶片易燃性方面的知识,不可能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炉边的危险性,也不应当要求他具有这种知识,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炉边的危险性,因此车夫对发生火灾没有过失,对他而言,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本案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点为犯罪过失。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二者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本质的区别。二者的相似之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在意外事件中,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不可能预见的;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并且是能够预见的,只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在这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责任是完全不同的。这就决定了前者不是犯罪,后者则构成过失罪。在本案中,电影放映员知道胶片具有易燃性,因此应当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火炉边可能引起火灾,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以致胶片被烤燃引起火灾,说明他具有过失。而车夫没有胶片易燃性方面的知识,不可能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炉边的危险性,也不应当要求他具有这种知识,认识到把胶片放在炉边的危险性,因此车夫对发生火灾没有过失,对他而言,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h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工商局副局长,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乙的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乙托人向甲疏通关系,甲以帮助乙免除处罚为名收了乙10万元的好处费。但是甲其实并不想帮助乙,只想白得好处费。甲实际上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乙,乙的公司受到了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甲的行为构成()
甲是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在执行判决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当事人乙造成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甲(15周岁,男)与乙(13周岁,女)是同学,两人谈恋爱,偶尔发生性行为,但并未导致乙怀孕或者发生其他不良后果。乙的父亲知道后,非常生气,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
甲用劣质酒精调制食用酒,尚未出售即被查获。经查,甲调制的假酒价值20万元。甲的行为()
甲想杀乙,向乙开枪,但是乙躲开了,子弹未打中。甲的行为属于()
乙将损坏的自行车交给甲修理,约定三日后取回。后又将损坏的手表交给甲修理,约定取自行车时同时取走手表。三日后,乙只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Whatwastheresultofthegame?
患儿,女,5岁,反复咳嗽2个月。查体:T37.2℃,浅表淋巴结(─),咽(─),两肺多哮鸣音,无水泡音,反复抗生素治疗不愈,以往无呛咳病史,有荨麻疹史。首选的检查是()
关于战略管理表述错误的是()。
怎样培养学生的良好性格?
如果一个人增加日进餐次数并且不显著增加所摄入的食物总量,那么他的胆固醇水平会有显著下降,然而,大多数增加日进餐次数的人同时也摄入了更多的食物。上面陈述支持的观点是()。
请结合漫画,谈谈你的看法。
下列权利在质押时,应当向有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的是()。
设n阶矩阵A与B等价,则必有
数据结构作为计算机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数据的逻辑结构、对各种数据结构进行的运算,以及
对CD-ROM可以进行的操作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