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列举的职务,我国宪法没有对其规定任职届数限制的是( )
下列列举的职务,我国宪法没有对其规定任职届数限制的是( )
admin
2019-01-12
43
问题
下列列举的职务,我国宪法没有对其规定任职届数限制的是( )
选项
A、国家副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D、国务院总理
答案
C
解析
我国宪法中对任职期限有限制的包括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等,规定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其中不包括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2018年宪法修正案对国家主席的任期有修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b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的质询案。
秦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我国《宪法》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的自由。
1935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该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的原则有
关于法的本质,下列选项中主张理性论的是
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互区别的主要特点是
(2013年真题)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依照《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是
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流行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说明了法律原则所具有的
随机试题
A、Hisinterest.B、Hisexperience.C、Hiseducation.D、Hiscomputerskills.B信息明示题。女士询问男士为什么他认为自己是这个职位的最合适的人选,男士回答因为他之前的经验符合这个职位的要
A、Shewilllearntobeacook.B、Shewillrunarestaurant.C、Shewillworkforhersister.D、Shewillhavearest.B对话中男士询问女士是否
下列物质中,既能与盐酸反应,又能与Na0H溶液反应的是()。
百草枯中毒后最为突出的临床表现是()
对照片层次、对比度关系的叙述,错误的是
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
下列哪项不属于胎盘功能检查( )
对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个人学会一门语言是通过犯错误并纠正错误来实现的。
从现代社会和各国政府行政实践来看,政府的基本职能可以分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