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立案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立案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09-01-15
29
问题
关于立案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先立案,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立案后移送给主管机关处理
B、接受口头报案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并印上手印
C、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立案书》后,应在15日内决定立案
答案
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b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甲为报复杀害其仇人乙,在农贸市场将自制的爆炸装置点燃后掷向乙,致乙重伤,并造成三名菜农轻伤。对甲的行为应定为?
金发、牧田、杜青三人出资设立苍黄古月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下列与清算有关的法律责任,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定居在北京的中国公民张某和定居在伦敦的英国公民玛丽喜结连理,二人婚后定居在北京并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和玛丽因家庭纠纷诉至北京市某法院。因为玛丽在香港有财产,张某遂申请香港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北京市某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和赵某的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判决作出后,向双方送达文书时,下列送达哪一项是正确的?
宋某为其智能电视机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与保险公司约定电视机的价值为3万元,保险金额为5万元。某日,保姆杜某打扫房间时不慎将电视机弄坏,花去修理费2000元。对此,保险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张三欠李四50万元,于2020年4月5日到期。王五对该笔欠款提供保证,双方既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5月5日,李四为索债对张三提起诉讼。6月5日,法院受理了张三的破产申请,中止对张三的强制执行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代理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
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有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到损失。对于投资者的损失,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
对清道夫受体的叙述,错误的是
患者,男,16岁,右颈部淋巴结肿大1个月,气促干咳1周。查体:右侧胸腔积液征,肝、脾不大;血象正常,颈淋巴结活检发现大量分化不良淋巴细胞,且淋巴结结构破坏。诊断为非霍奇金淋巴瘤,关于其预后,下列哪项较为重要
左边给定的是纸盒的外表面,下面哪一项能由它折叠而成?
某单位要抽调若干人员下乡扶贫,小王、小李、小张都报了名,但因工作需要,若选小李或小张,就不能选小王。已知三人入选的概率都是0.2,但小李、小张同时入选的概率是0.1,则三人中有人入选的概率是
(2009年真题)下列选项中,规定实行地方自治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
MissUniversetookplaceinAthens,Greece.Thejuntawasstillinpower.Isawaheckofalotofjeepsandtroopsandmachine
μC/OS—Ⅱ的就绪任务登记在【73】表中,OSRdyTbl[]的每一位代表了一个优先级任务的就绪状态,称为就绪位。OSRdyTbl[]最多可有【74】位。
Everyyearlandslides(滑坡)cause25to50eathsand$1.5billionindamageintheUnitedStates.Theyaccountfor15percentof
A、Borrowanotherclassmate’stextbook.B、Checktheclassroomonceagain.C、Buyanewmathtextbook.D、Askthelost-and-foundo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