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后甲乙公司合并,甲乙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理由是( )。

admin2013-08-15  29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后甲乙公司合并,甲乙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理由是(    )。

选项 A、清偿
B、免除
C、混同
D、抵销

答案C

解析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第二,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第三,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第四,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第五,混同。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该题中甲乙公司合并这一事实导致债权和债务同归于合并后的同一法人,属于混同,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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