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一—82,多)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一—82,多)
admin
2014-02-21
22
问题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一—82,多)
选项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答案
B,C
解析
《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 (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向业务代办人送达须有受送达人的明确授权,故A项错误。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1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故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U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李某因涉嫌受贿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最迟在几日内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送达李某?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傅某欠吴某3万余元,到期后吴某至傅某家中索要,傅某以身边没钱为由推托不还,二人遂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傅某无意间碰触到吴某胸部,时值盛夏,吴某衣着单薄,傅某色心大起,不顾吴某反抗将其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吴某奋力挣扎,导致身体及生殖器多处受伤
2002年6月4日,甲纺织厂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保险期为1年,即自2002年6月5日零时起至2003年6月4日24时止。2002年8月9日,甲纺织厂仓库失火,厂方领导积极组织进行扑救,但是由于火势太大,扑救工作
2002年6月4日,甲纺织厂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保险期为1年,即自2002年6月5日零时起至2003年6月4日24时止。2002年8月9日,甲纺织厂仓库失火,厂方领导积极组织进行扑救,但是由于火势太大,扑救工作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商务部根据中国4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10%—120%,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10%、乙公司征收120%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激励频率的选择受哪些客观因素的影响?()
育龄期妇女申请核医学诊疗时注意事项,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关于产后出血的预防,下列哪项不恰当
反映疾病危害居民生命健康严重程度的指标是
肺炎喘嗽区别于支气管炎的重要体征是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
在归因时,人们往往把事情的原因归于突显的、在注意中心的人或物。这个影响归因的因素称为()。
“钉子缺,蹄铁卸;蹄铁卸,战马蹶;战马蹶,骑士绝;骑士绝,战事折;战事折,国家灭"这首歌谣揭示的哲理是()
ACanadianresearcherhasdiscoveredthatsoundtravels【21】______airmorethanone-halfkilometeranhourslowerthanhad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