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为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一(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admin2013-12-10  72

问题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为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一(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选项 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答案A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人其固有财产。”故A选项说法正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由此可知,B项属于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错误;C项属于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错误;D项属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SCn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