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韧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三层,地上四十八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坑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4.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单个

admin2013-02-15  31

问题 背景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韧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三层,地上四十八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坑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4.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验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浇筑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分贝。
事件三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本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应报告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较大事故。 (1)错误做法: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报告。正确做法: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上报。 错误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正确做法:应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解析 按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把事故分为如下几个等级: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属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③事故的初步原因;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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