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王某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其尚未投入商业利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初步审查,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为王某申请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驳回其申请。王某不服,当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复审请求。经复审

admin2021-05-27  64

问题 2017年,王某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其尚未投入商业利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初步审查,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为王某申请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驳回其申请。王某不服,当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复审请求。经复审审查后,有关部门认为王某符合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遂通知原审查部门对该申请予以登记和公告。
    2019年,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王某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存在明显的缺陷,因不能“执行某种电子功能”,判定王某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遂予以撤销。王某对撤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          )。

选项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
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
C、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
D、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答案B

解析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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