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正确?( )

admin2014-06-10  34

问题 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正确?(   )

选项 A、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任命
B、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由该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
C、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该院院长任命
D、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副庭长,由该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命

答案C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11条第4款的规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据此,A、D项错误,而均应由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项错误,应由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根据该条第7款,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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