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下列( )人员可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监事。

admin2021-12-01  17

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下列(         )人员可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监事。

选项 A、李某于93年曾犯侵占财产罪,并于98年1月1日刑满释放
B、某公民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在2001年11月20日因违法经营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C、刘某是国家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
D、张某对外有15万元到期债务尚未支付

答案A

解析 李某虽曾犯侵占财产罪,但刑满释放已逾5年,即可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监事;B项所述的法定代表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3年;C项刘某是国家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D项张某对外有15万元到期债务尚未支付,是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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