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是朋友,甲住在A市,乙住在B市,两人在C市旅游途中与住在D市的丙发生争吵,甲、乙将丙殴打致伤。现丙要求损害赔偿,他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

admin2014-03-16  30

问题 甲和乙是朋友,甲住在A市,乙住在B市,两人在C市旅游途中与住在D市的丙发生争吵,甲、乙将丙殴打致伤。现丙要求损害赔偿,他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

选项 A、向A市法院起诉,但不能在B市或C市起诉
B、只能在D市法院起诉
C、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
D、只能在C市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民诉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丙作为受害人,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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