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乙欠甲2万元钱,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4万元钱的到期债权。则( )。
乙欠甲2万元钱,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4万元钱的到期债权。则( )。
admin
2022-10-18
51
问题
乙欠甲2万元钱,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4万元钱的到期债权。则( )。
选项
A、甲有权直接向丙索要其欠乙的2万元欠款
B、甲代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2万元欠款
C、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2万元欠款
D、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向自己偿还2万元欠款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方式须以诉讼方式进行,先排除A、B项。通说认为,债权人可以代位受领第三人(次债务人)债务的清偿,但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向自己为给付,故选C项,不选D项。有的考生认为选D项,理由是《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上述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后,以判决的方式要求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清偿,但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直接向其清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C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是()。
甲收到乙通信公司短信,内容为:本公司为您提供实时天气预报服务,每月收费5元,如不接受此服务,请回复“N”。甲看后未予理睬。后甲发现乙公司向自己收取了该费用,遂要求返还。甲与乙公司之间的天气预报服务合同()。
某地多日暴雪,甲在公交站等车时,站台顶棚因积雪过多塌落,将甲砸伤。该公交站站台系乙公司设计、丙公交公司管理。甲的损害应由()。
甲毒瘾发作,委托乙到住在同一小区的毒贩(另案处理)处代购毒品,并向乙支付了“劳务费”。乙购买了2小包海洛因交给甲吸食。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某遭甲强奸后,逃离时滑落河中。甲看到李某在水中挣扎,仍离开现场,李某溺水身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2014年真题)甲对乙享有债权,乙对丙享有债权。因乙未清偿到期债务,甲欲行使代位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2019年真题)下列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随机试题
Accordingtothisaccount,hewasatender,home-lovingfather______.
下列生态系统中,分解作用最旺盛的是()
A、石膏B、知母C、芦根D、天花粉E、夏枯草治疗热淋涩痛,应选用
当事人有权决定与谁订立合同,有权拟定或者接受合同条款,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原则为()。
Word2003提供了()种基本字形。
激光器的作用是()。
广泛用于非贸易结算,或贸易从属费用的收款的是()。
春秋后期的()用望、闻、问、切的方法诊断病人。
防火墙是隔离内部网和外部网的—类安全系统。通常防火墙中使用的技术有过滤和代理两种。路由器可以根据(13)进行过滤,以阻挡某些非法访问。(14)是一种代理协议,使用该协议的代理服务器是一种(15)网关。另外一种代理服务器使用(16)技术,它可以把内部网络中的
ShedoeswellinEnglish.Sheis______English.
最新回复
(
0
)